一、招标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为徐民高速单曹段施工三标段,由中铁十局集团有 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承建,项目业主单位为菏泽徐民高速公路有限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现对徐民高速单曹段施工三标段软土路基处理工程进行招标。以下甲方为项目部,乙方为此次来投标报价的协作单位。
二、拟招标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
徐民高速单曹段东接江苏省徐州市丰沛高速公路,西接河南省商 丘市沿黄高速公路,项目位于菏泽市单县和曹县南部,先后经单县终 兴镇、龙王庙镇、东城街道办事处、黄岗镇、曹庄乡、郭
村镇、高老 家乡;线路由青堌集镇进入曹县境内,先后经曹县青堌集镇、苏集镇、 孙老家镇、安蔡楼镇、大集镇、闫店楼镇、郑庄街道办事处、邵庄镇; 线路程整体为东西走向。本标段承担 K37+6
37-K54+110.52 K0+000-K54+110.52 路面工程。土建总长为 16.47km ,主线桥梁 11 座 /1549.24m ,匝道桥 1 座 /127.5m ,涵洞 43 座,主线路面长 54.11km 、互通匝道路面长 16.2
96km 。
本工程拟定分包模式为专业分包,本次招标的软土路基处理工程 施 工 计 划 选 用 1 家 分 包 企 业 , 主 要 内 容 : 标 头 K37+637 至 K48+575.5G105 立交桥软基工程。主要工程量 : 水
泥搅拌桩 38.4 万延 米、预制管桩 1.38 万延米、振动沉管粉土挤密桩 (φ0.5m ) 9.4 万延米。
三、工期安排
本工程我公司拟安排总工期 3.5 个月,计划 2024 年 3 月 1 开工, 2024 年 6 月 15 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因不可 预见的特殊地质原因或征拆影响导致的的工期延
误可顺延,报价已充分考虑此因素,不予调整。
四、地质等自然地理情况
1. 地形、地貌等。
项目所在区属于黄河冲积平原区,属于华北平原新沉降盆地的一 部分,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在地形的总势上,工程区域地层属于华 北地层区鲁西分区,区内出露第四系地层,第四系地层以
松散堆积层 为主,勘察深度内揭示地层主要为第四系全新统 (Q4) 地层。成因以冲洪积( Q4al+pl )为主,岩性以粉质黏土、粉土、粉砂为主。
2. 气象及水文地质等。
项目所在地菏泽市,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春季干 旱、多风,夏季高温、多雨,秋季温和、少雨,冬季干燥、寒冷,四 季分明;光照充足,降水集中,但多春旱,夏季来的早,
夏初常有干 热风,秋长于春。本区内菏泽市域西北边界黄河为常年有水的客水河 道,年平均 482 〜 2760m 。 /s ,年径流量 152.3 〜 872.9 亿 m 。 , 多年平均 径流量 421.7 亿 m 。我标段沿线较大的河
流有翻身河、黄白河等,因地势西高东低,多为西源东流,均不通航。
五、对竞标单位资质的要求
1. 投标单位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的企业。应具有所承揽相应工程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 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开
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
2. 已取得中铁十局准入证。若为股份公司 A 级、 B 级资信等级,或第七工程分公司战略合作企业的,可相应加分。
3. 具备施工内容中所需要的人员和设备。
4. 近三年( 2021 年 1 月 3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过不少于两个 项目的相关工程施工业绩,且履约情况良好,未发生过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
5.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以下投标人不能参与报名
1. 列入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
2.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3.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安全质量事故、刑事诉讼案件和不良履约记录。
七、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
八、招标文件的领取
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 年 1 月 22 日每天 8 点至 17 点至 2 月 2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2.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四 楼会议室。请各单位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 件领取,需要电子版的请自行携带 U 盘,也可以电子版
方式发送邮箱 或 登 录进入 中铁 鲁 班 网(网 址 : WWW.crecgec.com 客 服 电话: 4006-010100 ),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 发售招标文件费用:本次为免费。
4.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一份《资格审查文件》和主要业绩证明。 《资格审查文件》内容包括: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分包
企 业准入资格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证明等证件的复印件。主要业绩证明包括:近三年内的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获奖证明及图片等(并加盖公司行政公章红
印)。
九、现场踏勘
招标单位不统一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应自行对 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通过现场考察,投标单位应对可能影响 施工和承包单价等情况做细致调查,以后不论
何种原因不相一致时, 均由中标单位自己承担考察结论不实之责任。现场考察联系人:总工程师王建宏,联系电话: 15891416633 。
十、递交标书及开标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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