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璧山区乡村振兴项目(一期)—乡村振兴驿站工程(七塘镇)土建工程(第二次) 已由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207-500120-04-01-133165 (此项目代码已变更,原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204-500120-04-05-55470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国隆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国隆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喜观村。
2.2 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璧山区乡村振兴项目 ( 一期)—乡村振兴驿站工程(七塘镇)土建工程主要为修建一座地上 2 层驿站用房 , 建筑总面积 1490.36 ㎡。该项目主要包括建筑及装饰工程、室内安装工程、室外幕墙工程、室外管网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452.220547 万元。
2.4 招标范围:
2.4.1 包括《璧山区乡村振兴项目 ( 一期 ) —乡村振兴驿站工程 ( 七塘镇)土建工程施工图》的全部内容。
2.4.2 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发包时按以下进行实施:
( 1 )本工程的实施范围 : 首层及以上部分楼地面装修除细石混凝土面层(包含防水)外、首层及以上部分内墙装饰除内保温与抹灰及防水外、首层及以上部分天棚装修、室内套装门、室内电气照明灯具及配线、由市政 380V 电源至手孔井的电缆及配管、卫生洁具、暖通工程、室外平台及排水沟与景观等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给排水部分排水支管只计算到卫生间 0.3m 处 , 给水管道只计算到卫生间接水点距地 1m 处。
( 2 )外运运距 3km 。
( 3 )本工程采用现拌砂浆、商品砼。
( 4 )本工程基坑、沟槽土石比为 5:5 ,大开挖土石比按 7:3, 人机比 9:1 。
( 5 )过梁、构造柱、圈梁混凝土标号均为 C25 。
( 6 )本工程混凝土翻边高度 200 ,采用 C20 混凝土 , 外墙蒸压加气混凝土酥块下需要做翻边。
( 7 )首层地面根据节能专篇来施工 , 地面保温隔离层为单层耐碱玻纤布。第二层厕所及水电井楼面均按节能分隔楼板保温隔声构造做法施工 , 楼梯处不考虑。首层楼面按功能转换楼板保温系统构造施工。
( 8 )地下室底板钢筋砼采用 C30P6 。
( 9 )地下室外墙保护砖厚度 100mm 。
( 10 )卫生间、餐吧、多功能室墙面防水暂为 2.8m, 材质采用 2.0 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JS- Ⅱ型 ) 。
( 11 )内保温统一采用镀锌钢丝网,抹面胶浆厚度为 5mm 。
( 12 )幕墙及地弹门采用 6mm 中透光钢化双银 Low-E+12Ar+6mm 钢化玻璃。
( 13 )地下室(不需要防水处)天棚墙面均为防霉涂料。
( 14 )地下室楼梯、走道、水泵房地面按连巩装修做法表细石混凝土地面施工。
( 15 )电井壁灯高度为 2.2m 。
( 16 )桥架引至天棚处设置 DN20 金属软管。
( 17 ) ALl 配电箱到弱电机房配电箱配管采用 PVC32 。
( 18 )弱电机房照明配管采用 PC20 。
( 19 ) AL2 配电箱系统图系统回路与平面图不一致以平面图为准。
2.4.3 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作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 10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 1 个标段。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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