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宗地2024-06号高宅村旧改出让地块三[流花溪畔(二期)]电力接入工程(施工)已由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福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294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宗地2024-06号高宅村旧改出让地块三(流花溪畔(二期))电力接入工程施工,招标范围为电缆工程、通信工程、土建工程。其中,电缆工程:施工内容为2条电缆穿管敷设,不包含配电室建设等,施工路径分别由建新变出685馈线至流花溪畔二期P2#楼1#环网、浦上变新出681馈线至流花溪畔二期P2#楼2#环网;通信工程:施工内容为2条光纤及保护管穿管敷设,路径由流花溪畔二期2#环网室通讯箱柜引至浦上市级园9#开闭所(规划隶属于建新D)、流花溪畔二期2#环网室通讯箱至福晟钱隆5#楼北1#、2#环网;土建工程:施工内容为新建MPPФ150电力排管487m,新建电缆工井9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110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送变电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941754元;
2.5.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符合本工程相关项目进度要求,招标人下达开工之日起10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具备通电条件交付使用,以及配合办理移交手续。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和顺利送电为准;电缆需采用国网标准,并通过质量验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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