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武川县可可以力更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物资竞争性谈判
采购编号:ZT17-1GS-2022-029
1. 谈判条件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武川县可可以力更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业主)为:武川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处,设计单位为:太原市精益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竞谈条件已具备。
此次招标依据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公司设物〔2016〕281号);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可以力更镇,将现状处理规模为1.0万m3/d 的处理厂扩建至1.5万m3/d,本期建设规模为0.5万m3/d,总建筑面积为3150㎡,其中包括:分流井一座,规格为5m×5m;初沉池一座,规格为φ14m;A2/O生物池一座,规格为45.8m×18.3m;二沉池一座,规格为φ20m;中间泵房一座,规格为12.0m×8.0m;污泥泵房一座,规格为12.5m×8.0m;消毒池一座,规格为12.0m×8.0m;砂滤间和加药间一座,规格为28.0m×14.0m;鼓风机房及配电间一座,规格为24.0m×12.0m等的土建工程及工艺设备采购与安装,总工期548日历天。建设单位为武川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处。
3. 采购范围
3.1具体内容见附表1。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见附表1。
4.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3 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参与投标。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 30 分,下午15时00 分至18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报名资料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送至邮箱719892142@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人单位简称+ZT17-1GS-2022-WCWSCXM-029”;压缩文件名称格式为“竞谈人单位简称+包件号”)。
投标申请所需资料:
1.报名确认函签字盖章的扫描件(见附表2)
2.投标申请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见附表3);
3.投标申请表可编辑的word文档(见附表3);
4.开票资料签字盖章的扫描件(见附表4);
5.开票资料可编辑的word文档(见附表4);
6.对应包件的标书款打款凭证。
5.1.1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付款方式。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必须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信汇及个人汇款等方式)至本次招标独立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
购买招标文件汇入银行信息:
帐号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帐 号:99011131017006476631
5.2 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后不退(售价详见附表1)。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电子版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投标申请表中填报的电子邮箱。
5.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8:00时至9:00时,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 16日9:00时;递交地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武川县可可以力更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武川县可可以力更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县
联系人:唐树东
联系方式:18574332573
邮 箱:719892142@qq.com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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