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幸福三社城中村改造项目 -安置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 名 称)
物资采购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本项目已有 重庆市九龙坡发改委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 地材 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 线上电子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东南部。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 10.70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7.86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2.84 698 套,安置 698 户,约 1675 人( 2.4 人 / 户)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 安装工程、人防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护坡挡墙 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工程等 。
计划工期: 660 日历天。
开工日期: 2025 年 4 月 1 日,计划加工日期: 2025 年 12 月 10 日。
2.2 招标范围:物资招标明细及报价要求见附件招标文件报价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营业范围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或贸易商 ,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投标人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层级为一公司层级、一航局层级供应商或中交集团层级供应商。 代理商、经销商或贸易商 必须 持有 投标物资生产厂商代理或授权委托书。
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企业须具备年 1年以上的类似产品的生产经历业绩 ,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
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完整的财务运行体系及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且具备供应招标物资所应承担的垫资能力。 应提供近 3年(至少1年) 的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产品质量满足施工设计图纸及 GB/T13544-2011《烧结多孔砖和多块砌块》、 GB/T13545-2014 《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GB/T14685-2022 《建设用卵石、碎石》、 GB/T14684-2022 《建设用砂》 的标准,且满足施工现场监理及业主质量验收条件要求 。 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完成工程项目材料供应的经验,具备完成的服务和供货体系。
提供近 3年不少于1个工程项目的同类物资销售供应业绩。
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招标人企业黑名单;近 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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