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丽泽城市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公共区精装修03标段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丽泽城市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土建工程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 (审)[2023] 172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北京市丰台区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丽泽城市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公共区精装修03标段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城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丽泽城市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公共区精装修03标段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详见2.6. 合同估算价 1801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丽泽城市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282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B3 层和B4 夹层(不含16 号线部分)图纸范围内公共区的装修、二次结构砌筑(含墙体范围内门窗(含五金件)等)、楼梯栏杆、扶手、灯具(含配管配线)等工作。
2.6其他 建设规模:B3 层和B4 夹层公共区范围(不含16 号线部分),面积21435㎡。本次同批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且同时施工的3个标段,包括丽泽城市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公共区精装修01标段、02标段、03标段。各申请人可就上述3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如果申请多个合同段时,可以获得多个合同段的投标资格;如果参加多个合同段的投标时,最多只可以获得其中一个合同段的中标资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5 年 (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1100万元(含)以上或装修面积6000平米(含)以上的装修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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