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高铁新城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项目名称)(标段)已由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玉红发改投资备案〔2024〕013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代理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现拟对2024年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高铁新城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临时用电工程(二次)组织竞争性比选,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
2.1工程名称:2024年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高铁新城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临时用电工程(二次)。
2.2项目地点:玉溪市红塔区高铁新城片区黄官营东南侧。
2.3比选规模:约12万元。
2.4比选范围:临时用电施工,负荷属三级负荷,单电源供电,供电电源为10kV唐旗Ⅰ回71号杆T接供电,T接点为产权分界点。①10kV电源接入点到施工箱变高压10kV进线开关柱头。②10kV线路、土建、电气等及变压器选择和布置。
涉及的所有设备、电缆、通道建设及占用、临时配电室土建施工等临时用电工程采购施工全套工作以及设备材料搬运到项目现场安装调试的所有费用,并配合完成本项目所有涉及通道、供用电的相关申报资料准备及报送工作;具体内容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0天。
2.6质量标准:施工安装质量等级须达到电力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和相关电力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施工安装保证通过供电部门的投产验收。按国家建委颁发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标准,并保证一次验收合格并移交施工总包单位。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比选申请人应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许可证。
3.3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比选申请人财务要求:须提供2021至2023年(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指的是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若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无需提供,此条件不作为否决条款。
3.5比选申请人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万的电力工程施工项目),并提供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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