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县 2018 年西埠镇龙门水稻种植家庭农场领办高标准农田(第二批)项目土建工程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J-2018-105( 皖 E2-21-2018-0668)
项目名称: 和县 2018 年西埠镇龙门水稻种植家庭农场领办高标准农田(第二批)项目土建工程
首次澄清时间 : 2018 年 12 月 6 日
澄清内容:
1、 招标文件 P34 页 -26 、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本工程设置预付款 10% (合同款),依据承包人报送已完成的合格工程形象进度达 60% 及以上,经发包人、监理人员审核后,发包人支付经审核合格后的工程进度款的 60% (含预付款) 给承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合格、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经发包人、监理人审核后支付至工程审计决算款的 97% ,余款 3% 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返还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更改为“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本工程设置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及开工令下达后付至合同款的 10% ;进度款依据承包人报送已完成合同工程达 60% 及以上,经发包人、监理人员审核合格后,发包人支付至合同款的 60% (含预付款)给承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合格、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经发包人、监理人审核后支付至工程审计决算款的 97% ,余款 3% 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返还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
招标文件与此相关内容均做相应更改。
和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安徽恒信腾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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