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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塔街道铁路东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质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04-27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北塔街道铁路东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质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2-01 至 2023-12-08
撰写单位: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徐帅
(北塔街道铁路东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质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北塔街道铁路东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质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5-00265
项目名称:北塔街道铁路东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质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55,106.54
最高限价(元):2,055,106.54
采购需求: 查看

项目名称:北塔街道铁路东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质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2055106.54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 2055106.54 元,超出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北塔街道铁路东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质改造项目,包含皇姑区宁山东路新新巷 15-1号、宁山东路新新巷13号、小广场及景观路四处,前期已经进行宁山东路新新巷15-1号主体土建工程。为完善社区各项功能设施建设,按照《沈阳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导则》要求进行提质改造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合同履行期限: 45天( 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合同履行期限:45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单位。(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0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上传到辽宁政府采购网,加密备份文件递交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否则后果自负。
3.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北塔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巴山路48-3号
联系方式: 024-862022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
联系方式: 024-31086855
邮箱地址: lnjj88566@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保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404001059081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佳昕、徐帅
电 话: 024-31086855-80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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