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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二期)土建工程施工及客运站经营【施工】招标公告

· 2022-06-07
基本信息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上传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06-28 09:30:00
开标时间 2022-06-28 09:30:00 相关标段(包)编号 E4413005446005446001001
公告发布责任人 李玉芹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李玉芹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数据时间戳 2022-06-07 10:15:28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2-06-13 16:3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2-06-07 10:16:03
公告标题 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二期)土建工程施工及客运站经营【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2-06-07 09:31:20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交易系统标识码 124413006905190362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124413006905190362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招标项目编号 E4413005446005446001
相关标段(包)编号 E4413005446005446001001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2022-06-07 10:36:38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4413006905190362-20220607-005446-3 平台编码 SYGNHZ
公告源URL https://jsgc.huizhou.gov.cn/hz//user/showWebZBGG?pjtfsn=5446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二期)已由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发改核准〔2021〕7号文、惠市发改核准〔202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市惠城南站配套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惠州市惠城南站配套项目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及客运站经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二期)

2.2 招 标 人:惠州市惠城南站配套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2.3 项目地点:惠州市三栋镇

2.4 项目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北广场及地下空间建筑工程、北广场景观工程。

(一)市政道路桥梁工程

本项目位于惠州市三栋镇,路线总长约12672.394m,其中桥梁长度为2277.5m(站前匝道桥梁段1426.5m)、含金山大道南段与沿线道路相交的三座立交(体育南路立交、明德路立交、宏达路立交),一座站前落客匝道,以及金山大道南段沿线的三座人行过街天桥、两座过河箱涵,一座跨河桥。

1、金山大道南段:北起体育南路与金山大道交叉口,终点与泰祥路相交,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提高通行能力设计),主线双向8车道+辅道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60km/h,红线宽度60m,路线全长约4596.322m。

2、宏达路:西起现状叶挺大道,东至现状惠大高速下穿通道,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快速化设计),双向8车道,设计时速60km/h,红线宽度50m,道路长约3060m。

3、宏兴路:西起金山大道南段,东至文思一路,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50km/h,红线宽度32m,道路长约995.131m。

4、文思一路:北起宏达路,南至宏兴路,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50km/h,红线宽度32m,道路长约1186.376m。

5、站东路和站西路: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30km/h,红线宽度24m,道路长约900m。

6、站前落客匝道:安全等级一级,单向2/4车道,设计时速30km/h,红线宽度16m,路线全长1.9km,总长约1934.565m(含一期212m)。

(二)北广场及地下空间建筑工程

综合交通枢纽及宏达路地下过街通道位于北广场及宏达路下方,地面四层,地下两层,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9.47万㎡(含景观建筑构筑物),其中北广场综合交通枢纽地下建筑面积约5.48万㎡,地上建筑面积约3.46万㎡(含景观建筑构筑物);宏达路地下过街通道建筑面积约0.53万㎡(含地面出入口及轨道交通区间)。

(三)北广场景观工程

广场面积约10万㎡,工程包括广场绿化、广场铺装、景观构筑物、给排水及景观照明等。

最终以批复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2.5 工程造价:二期工程概算总额约45.13亿元,其中土建工程施工费用约21亿元(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管线迁改费,最终以批复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客运站经营总承包费不低于308500元,经营期限5年。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1)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二期)土建工程施工及保修,土建工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轨道交通预埋工程:预埋地铁车站、明挖地铁区间;②北广场地下空间:地下空间土建结构;③宏达路过街通道:过街通道土建结构;④北广场山体开挖;⑤市政道路工程:金山大道南段与宏达路立交A3+080~A3+733(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缆线沟工程、桥梁工程、宏达路下穿通道、站前匝道、站前匝道1#~7#挡土墙),宏达路主线段(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缆线沟工程、涵洞工程),文思一路桩号D0+000~D0+437段、站东路、站西路、宏兴路、文思一路桩号D0+520~D1+160(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缆线沟工程),金山大道南段与体育南路立交A0+000~A0+680、金山大道南段与明德路立交A1+980~A2+460、金山大道南段主线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缆线沟工程、桥梁工程);⑥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施工场地外的临时给排水工程及临时供电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⑦管线迁改:电力管线、供水、通信、国防线路、有线电视、燃气、雨污水等管线迁改的施工及保修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

土建工程施工内容中的市政道路工程以第三方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图合格证为准,房屋建筑工程以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2)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二期)的客运站经营(长途及旅游大巴临时场站)。客运站的设施设备、站房、场地设施、站台与发车位、消防环保、智能系统等经营基本条件须按《广东省汽车客运站站级验收标准(试行)》配置,满足简易站场等级验收标准要求。

2.7工期要求:

1)土建工程施工工期720日历天,其中部分主体工程(含市政道路工程(金山大道南段与宏达路立交A3+080~A3+733、宏达路主线段、文思一路桩号D0+000~D0+437段、站东路、站西路、宏兴路、文思一路桩号D0+520~D1+160、金山大道南段与体育南路立交A0+000~A0+680、金山大道南段与明德路立交A1+980~A2+460、金山大道南段主线范围)、北广场地下空间等满足站场使用基本需求的功能设施)在广汕铁路惠城南站开通运营前完工(具体以开工令下达之日起算);

2)客运站经营期限:5年。

2.8质量要求:

1)土建工程施工: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客运站经营:按广东省交通厅《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2.9资金来源:企业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累计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批准的经营范围须含客运站经营。

3.2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

①(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②(建筑工程)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③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类或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④安全员3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⑤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

同一人不得兼任上述两个或以上岗位。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2019年度至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累计满足以下业绩资格条件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近5年内(2017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完成过建筑面积累计达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报告或交工报告或竣工备案表)扫描件,时间以竣工或完工或交工日期为准。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近5年内(2017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完成过单个合同项目工程投资额≥50000万元且道路长度≥4500m的城市主干路或以上等级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报告或交工报告或竣工备案表)扫描件,时间以竣工或完工或交工日期为准。

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客运站经营的一方)近5年内(2017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至少独立经营过1个客运站(正在经营或已完成经营的客运站)。

注:经营业绩须提供客运站的经营合同或营业执照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或营业执照发证日期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2019年、2020年、2021年),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3.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方;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3.8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汇款、报价、开标出场均由牵头人实施。

4.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优先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4.1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4.2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5.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的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本工程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和《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评标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1〕28号)。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6. 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企业在超过询疑截止时间后,将不得在系统提交疑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前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或解释。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6.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工作。

6.3现场递交原件(如有)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和开标地点递交。

6.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由三部分组成,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和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为PDF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后上传),第三册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标书(格式XML2.0),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不递交或递交后系统解密读取失败的(排除网络连接问题),视为无效投标。

7.2投标人无需提供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如需到现场参与开标会议,可派交易员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亦可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系统参与开标会议,如对开标会议存有异议,须在开标会议时间内拨打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部电话,提出疑问,逾期不予受理。

7.3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7.4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PDF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

8. 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惠城南站配套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新苑19号

联系人: 舒工

联系电话:0752-7218316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市天逸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中海水岸城7-10商铺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752-2217950、15767951457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2-7121018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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